2006年9月22日早晨,德国下萨克森州(Niedersachsen)奥斯纳布吕克市(Osnabrücke)附近的拉滕镇(Lathen)上发生一起严重的火车事故,一辆磁悬浮列车与停在行驶路线上的一辆维修机车相撞,23名乘客当场殒命,11人受重伤。事故主要原因在于,调度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注意到一台维修机车停在磁悬浮列车路线上,亦没有启动电子安全装置,这辆无人驾驶的磁悬浮列车获准发车,以170公里的时速与维修机车相撞。
在事故发生两年后,奥斯纳布吕克检察院最近在第一责任人之外又对另外两名责任人提起追加诉讼。第一责任人是调度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此人目前精神不稳,有自杀倾向,无法接受审讯,所以只能暂时搁置此案的审理。第二和第三责任人分别是调度中心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工程师。奥斯纳布吕克检察院认为,第二责任人本应提醒他的同事注意在磁悬浮列车的行驶路线上停着一辆维修机车,这样的话很可能可以避免这起严重的事故。
被起诉工程师的责任在于没有在调度规则中写明应保持电子安全装置的启动状态。电子安全装置启动后可以保证如果发现磁悬浮列车轨道上有任何车辆或障碍物,整个系统将自动停运。该工程师的表述不清,使调度中心的工作人员误以为电子安全装置并不需要一直保持启动状态。
去年5月奥斯纳布吕克地方法院已经对两名磁悬浮铁路的运营负责人作出罚款判决,二人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来源:FR-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