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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立法禁烟 保护国民健康
    一个在许多欧洲国家早已实行的措施不久也将在整个德国成为现实:德国国民的健康保护问题在社会上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制订保护不吸烟者的法规的目的是将被动吸烟带来的危险降至最低。巴登-符滕堡州、下萨克森州和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成为这项举措的先驱。这三个州自2007年8月1日起在医院、学校、州政府机关和餐馆禁止吸烟。而其他州政府各自制订的保护不吸烟者的法律将在2008年1月1日生效。
    各州政府在餐馆和公共场所实行普遍禁烟的措施并不是针对吸烟者采取的歧视政策,而是保护公民不受有损健康的烟草烟雾之害。按照规定,在隔离的房间中吸烟仍然是允许的。如果违反新法规定,无论是餐馆经营者还是烟民都会被处以严厉的罚款。
    不过,规定中还是有例外的。例如,巴伐利亚、巴登-符滕堡、汉堡、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及莱茵兰-法耳茨这几个州规定,在啤酒棚、葡萄酒棚和举办庆祝活动的大棚里,即使没有隔离的房间也仍然可以吸烟。各州在落实保护不吸烟者的措施上的差别起源于德国的联邦制结构。所有的联邦州都拥有自己的权利和权限。这意味着每个州都是其宪法的主人并可以自主立法。
    在全德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一项禁烟规定于2007年9月1日起生效。《保护人们不受被动吸烟危害法》的实施意味着今后在联邦的公共设施、短途公共客运工具和火车站里将禁止吸烟。此外,对售烟对象和允许在公共场合吸烟者的年龄限制也从16岁提高到了18岁。
    虽然有些法定的例外,德国的不吸烟者仍然可以为赢得与致癌的烟草烟雾之战的第一个重大胜利而感到高兴。但各州是否严格执行其法律以及德国饭店和餐馆联合会是否会起诉仍可能使对不吸烟者的保护重新受到限制。对此还需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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