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石油价格一再冲上新高,能源问题成为全世界各国,特别是后发国家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在国际油价持续高企的大环境下,发展中国家能源制度改革也举步维艰。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来说,着眼于短期的“政策”固然重要,却容易受到种种内外环境的制约,旧问题的解决诱发新问题产生,而建立一种鼓励节能以及新能源开发、促进环保的体制,或许是治本之策。德国的较为成熟的能源与环保政策可以作为借鉴。(
左图:位于科隆附近的Godorf的壳牌公司(Schell)的一家炼油厂,来源: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除拥有丰富的无烟煤和褐煤储量外,德国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当贫乏,可资利用的水力资源也很少。目前,德国60%的能源依赖进口,高于欧盟成员国的平均水平,其中对石油进口的依存度高达98%。(
左图:装有8000吨原油的挪威油轮“Scotia Spirit”停靠罗斯托克港,来源:picture-alliance/ZB。)
作为一个工业国家,德国对能源的需求量很大,而在能源领域过多的依赖国外,难免受制于人,对国家的能源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同时也将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成本压力。在国际能源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很容易伤害到实体经济。

本国的区位态势很难改变,面对国内传统能源短缺的现状,德国主要选择了“开源”和“节流”的方式,一方面通过经济措施,促进本国公民和企业节约集约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鼓励使用新能源,特别是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逐步淘汰有一定危险的核能,促进国内能源的升级换代。德国能源政策目标为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合理生产与使用能源、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发展,至2020年使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达到20%,在本世纪中叶达到50%。(
左图:工人们在勃兰登堡州的Sieversdorf附近架设新的风力发电设备,来源:picture-alliance/dpa。)
从2002年开始,德国对汽油、低硫柴油和电力消费开征了新的生态税。在生产环节,德国政府从2000年起重新规定了企业的设备能耗,新设备的能耗要比过去的标准再低30%。通过这种措施,使用传统能源的成本升高,经济杠杆促使居民和企业主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获得的税收可以进一步用于环保领域的补贴。同时,在建筑领域也大力推广节能标准,提高房屋热能利用效率。
为了促进新能源的使用,德国政府专门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等政策法规,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新能源的推广和使用。譬如,目前德国风力发电的电价,比常规电厂的电价高出近50%。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以政府制定的保护价购买利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为鼓励开发利用太阳能,德国政府积极推广了“10万个太阳能屋顶计划”,对居民安装使用太阳能设施提供长达10年的低息贷款。目前,石油在德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从1973年的55%降至38%。
面对德国这样的政策选择,可能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就是通过补贴而造就的产业,是否能够“断奶”,进而依靠自身发展?德国环保部长加布里尔(Sigmar Gabriel)澄清了这个问题:“我们(指德国)的《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新能源发电给予补助。这种补助是严格依据发电原料、建筑年份和设备功率发放的,并且逐年递减。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促使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而不是一直依靠财政帮助。从长远来看,可再生能源必须不依靠任何帮助,同常规发电能源展开竞争。”
相对于周边的核能大国法国,德国对核能颇有些“鸡肋”情结,一方面,在绿党和国内民众的影响下,核能已经开始退出德国的能源舞台,但另一方面,核电站排放二氧化碳较少,与默克尔总理所推崇的“减排”政策又有相合之处。不过从现实考量来看,德国能源的未来恐怕不属于核电。
1986年4月26日,乌克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泄漏事件。不仅仅欧洲的上空一时被放射性云层笼罩,欧洲人的心中也笼罩了一层阴云。在同一年的6月8日,在汉堡的Heiligengeistfeld游乐场,警方逮捕了860名抗议使用核能的示威者,并将其关押了将近15个小时,这是联邦德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逮捕行动。
核泄漏事件的直接后果是催生了德国联邦环境部,同时加强了德国和欧洲范围内环保主义和绿党的势力。在环保力量的影响下,德国政府决定全面退出核能。根据2002年4月生效的《有序结束利用核能进行行业性生产的电能法》,德国不再批准兴建新的核电生产设施,现有的19座核电站在2020年前将陆续全面停止运转。
在德国的“能源峰会”上,也曾有过不同的声音,要求德国修改有关核电的法律,为核电正名。但是并没有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回应。
从核电问题上,也可以看到德国政府独特的考量。从经济角度来说,一方面,固然德国所需要的铀矿石完全依赖于进口,这加大了德国使用核能的成本。但核能相对于还处于开发中的新能源仍然有很大的优势,同时,也会有众多数据来证明核能的“可靠性”。相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发展”为核心要义来说,对“环保”过分强调的德国人似乎有些“迂腐”。而实际上这正体现了德国政府的远见卓识。
节能与环保一直在德国的能源和外交政策中有重要的意义。在第二次德国能源峰会上,德国总理默克尔强调要倡导采取节能降耗措施,至2020年要使德国对煤、石油和天然气的需求降低20%,要使能源效率与1990年相比成倍提高。默克尔总理2007年访华时在社科院所做的演讲中,也用最长的篇幅强调了减排的重要性,以及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且表示将出台政策促进两国的环保合作。
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之下,德国的环保产业目前已经居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同时,很多基金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也在国际上大力推广德国的环保技术。要正确评价德国的环保政策,需要明确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只有一个,使用环保能源是必然的趋势,而通过引导企业进行“绿色投资”,开发节能与环保技术,也是政府作为的应有之义。
德国的企业也正是意识到了随着世界新兴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能源的紧张不可避免,谁能够把握未来能源的走向,谁就把握了未来的财富源泉,这是一种长远的发展策略,而德国政府的政策也正是通过在企业最初的发展阶段予以必要的扶持,促使技术成熟,使其使用成本接近传统能源,从而具备必要的竞争力和替代性。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除了政府要转变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观念之外,还应该努力促使能源价格市场化,通过价格表现出能源的稀缺程度,通过财政和税收手段鼓励节约能源,促进民众和企业树立环保观念;同时,切实明确企业是新技术开发的主体,鼓励企业积极投身环保和新能源开发的产业中,并且通过合理的补贴和扶持,通过稳定的政策,使其能够得到健康发展。这才是解决发展中国家能源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我们应该从德国身上所学习的。
作者:段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