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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上的消费者保护

    德国消费者中心联邦协会(Verbraucherzentrale-Bundesverband)开始实施一项 “虚拟世界里的消费者保护” 计划,旨在让互联网上的顾客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该协会成员法尔克·吕克(Falk Lüke)先生阐述了推行这项计划的理由。

    虽然消费者保护法同样适用于网络上的消费者保护,但由于网络上的法律环境和平时不同,因此存在不少的法律“盲区”,比如个人数据保护就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近年来很多网站或网络供应商很随意地掌控着消费者的信息,至今仍是如此。

    该协会希望让公众了解到在网络上也有消费者保护。同时也提醒用户要注意网络上的一些特别伎俩,谨防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随便利用。要知道,在网上付钱买MP3音乐、下载文件和平时在音乐书店里买张CD是不一样的,前者涉及了更多的个人信息的提交。
    类似“网络是法律的真空地带”之类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协会要让那些网络卖家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决不能随意操弄消费者的权利。该协会已经开始在某些领域着手网络的立法工作,法院也开始参与进来。但数据保护的立法还有待时日,这一方面的保护将通过针对合同条款的限制加以落实。

    这样做并不是空穴来风,该中心对德国最热门的社交网站做了调查,结果发现了很多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并因此针对一系列社交网提出了警告,让这些网站加以改善。很多网站具有欺骗性,将顾客的个人信息不经允许就转让出去。
    更令人吃惊的是网络上的条款变更:一般情况下,网络上的商业条款就是顾客和网站之间的合同,而网站有权变更商业条款——用户只要重新登录该网站,就表示认同了条款的改变。这意味着用户每次登录之前,必须把条款从头到尾通读一篇,这是非常不合理且荒唐的假定。
    针对他们的警告,网站所属企业反应不一,网站Xing很快就有回应,并且修改了相关条款,而其他的一些网站干脆回避或是拒绝。如果他们继续不回应该协会提出的要求的话,该协会拟采用法律手段加以行动。

    对于目前很多社交网站都是美国人创办的,德国的协会是否在法律问题上鞭长莫及的问题,法尔克·吕克先生表示,确实不容易处理这样的纠纷。但只要这些企业是特别面向德国顾客,并且确实在德国商业运营的话,那么就不存在法律上不可以约束的问题。只要是针对德国用户,挣他们的钱,不管是谁,都必须遵守德国和欧盟的法律。

    很多社交网站强调,如果他们把决定权交给用户,网站无法自由支配一些信息的话,会消减网络平台的功能,这其实是一种狡辩。许多网站是靠广告赞助盈利的,因此对网站而言,提供给广告客户的消费者数据越多,他们自己的获利自然也越大。
    一些人觉得,个人信息保护没法做到百分百,比如在公交车上用手机通话,就是在不自觉地透露个人信息。但重要的不是说个人信息的绝对保密,而是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由个人自己来决定,什么时候可以给谁提供怎样的信息。
下图:德国消费者中心联邦协会网页中关于网络上消费者保护的内容
 

(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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